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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出台月嫂职业规范 并制定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

2016/2/19 15:02:47 来源:www.bangjiaren.com/news/

  早前我国已决定废止原劳动保障部颁行的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》(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)。其中就有家政服务“资格证”被废止了。随着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和《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》两项国家标准,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月嫂职业标准有了新的规范,并依据行业要求制定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。

 

  《规范》对月嫂(母婴生活护理员)的年龄,文化程度等明细了具体的要求。

 

  要求从事月嫂的人员须女性,年龄在18岁到55岁之间,并且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应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,能及时清理个人卫生,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,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,定期参加职业培训,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,无刑事犯罪记录,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。

 

  月嫂服务分为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、四星级、五星级和金牌级共六级,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,金牌级为最高等级。

 

  这一《规范》的出台,将更规范我国的月嫂市场,对提高月嫂的服务水平将会的促进作用,同时月嫂等级的划分,更能激励从业者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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